量 理 宝 藏 论
萨班·庆喜幢 編著
明性法师 中译
目 录
自序
译注说明
第一章
甲一:叙说论名:为了知本论解说名相
乙一:译名乙二:礼赞
甲二:叙述论义乙一:叙述因相之各支
丙一:为了息灾故赞诵
丙二:量理宝藏论之究竟因-编作之誓愿
乙二:叙述量理宝藏论之积极目的
丙一:抉择所知正反二面
丙二:决定能知量之自性
丁一:所知境
戊一:定义
戊二:分类
己一:破斥他宗
庚一:觉性无错乱之过
庚二:‘境’可现于‘相’之过
己二:自宗主张
己三:断诤
庚一:断诤-妄识为无境
辛一:断诤-二所量之说法相违
辛二:断诤-‘总义’与‘幻相’相似境
辛三:断除-领受经验相违
辛四:断诤-不应了知所破斥量之过
庚二:断诤所持境为自相
辛一:立诤
辛二:答辩
壬一:观察各宗派之立论
壬二:破斥他宗-体性为因之说法
壬三:证成佛弟子之宗义
癸一:认识之义
癸二:法称论师之抉择
子一:明义
丑一:破斥他宗
丑二:自宗主张
丑三:断诤
子二:明识
丑一:破斥他宗之立论
寅一:破斥最先成立外界之义
寅二:破斥世间共许宗
丑二:成立唯识宗
寅一:显现俱生缘
寅二:确立俱生所缘
丁一:设立俱生因
丁二:成立彼因相之法
丁三:断诤
丑三:断诤
寅一:断‘识之因相’不成立
寅二:‘相似微尘’之断诤
寅三:断观察‘有’、‘无’现相为不应理第二章 详析能知之心
丁二:选择能知之觉识
戊一:唯‘识’之定义
戊二:识之分摄
戊三:抉择彼诸义
己一:‘量’定义
己二:非量
庚一:破斥他宗
辛一:简释破斥之共境
辛二:破斥不应理部份
壬一:破斥伺意之体性
癸一:前期说法
子一:定义
子二:分类
丑一:无缘由之伺意
丑二:颠倒缘由之伺意
丑三:未定因之伺意
癸二:破斥
子一:总相破斥
丑一:破斥(伺意)设立因相不应理
丑二:破斥极成过
丑三:破斥与遮反类同
子二:别相破斥
丑一:破斥无因
丑二:破斥颠倒因
丑三:破斥承许圣言量为伺意之说
壬二:未定现相之破斥
癸一:因明前期学家之说法
子一:定义
子二:分类
癸二:破斥彼说
子一:总相破斥
子二:破斥别相-决定性
壬三:破斥断决智
癸一:前期说法
子一:断决智之定义
子二:分类
丑一:现量是断决智
丑二:分别断决智
癸二:破斥彼说
子一:总相破斥
子二:别相-破斥现量为断决智
丑一:实质破斥
寅一:别相违外破斥同分
寅二:破斥根识量理
丑二:断‘遮阻同分’不应理
庚二:建立自宗
辛一:非量之共相
辛二:数目之摄集与分类
辛三:各自之立论
壬一:无知之定义
壬二:无知之分类
癸一:无所了知境之无知
癸二:遣余方式之无知
癸三:非能知之境之无知第三章 详析总别相
丁三:彼心识了知对境之方法
戊一:了知总别相之方式
己一:阐述一般‘境’、‘有境’之立论
庚一:观察‘实事’之究竟说法
庚二:彼抉择之方法
己二:破斥欲许实体之虚体,成立实义
庚一:定义
庚二:破斥彼能依之法
己三:观察总、别相了知法之差别
庚一:定义
庚二:详加分析
庚三:抉择彼义
辛一:破斥他宗
壬一:破他宗理论
癸一:破斥相异实物
子一:前期说法
子二:破斥前期之说法
癸二:破斥欲许同一实物
子一:破斥唯一总相与诸多别相为同体
丑一:前期说法
丑二:破斥彼说
寅一:破斥可现不可得
寅二:观察外相及破斥之
寅三:破斥极成过
卯一:不克除有支之过
卯二:根识俱分别之过
卯三:相违同一实物之过
子二:破诸多总相与诸多别相同一体
丑一:前期之说法
丑二:破斥彼说
子三:破斥相似之总相
丑一:破相似义之总相
丑二:破斥等同觉识之总相
壬二:破斥他宗圣言量
辛二:立自宗
辛三:断诤第四章
戊二:了解‘现相’‘遮除’之法
己一:阐述了知境之法
己二:决定现相遣余之自性
庚一:现相
辛一:一般现相之定义
辛二:抉择各别义
壬一:幻相
癸一:定义
癸二:分类
子一:错乱根识
子二:染污意识
壬二:实相
癸一:定义
癸二:分类
癸三:事相
子一:境之意义
子二:认识心识之法
子三:觉识顺应于义
丑一:如何顺应法
丑二:彼量成立
寅一:引述因相
寅二:成立彼量之法
卯一:宗法
卯二:遍相
寅三:断量成立不应理
卯一:断宗法不应理
辰一:断因相同体为非有
辰二:断除可能同体然无需要
卯二:断遍相不应理
辰一:有境极成过
辰二:境极成过
丑三:现量之境成立未定性
寅一:实事成立未定之合理性
寅二:断除彼现量未决定性之不应理
卯一:断除与圣言量相违
卯二:断现量未定性与量相违
辰一:引述诤论
辰二:答辩
巳一:破斥他宗答辩
巳二:宣述自宗解说
午一:现量作立破之法
午二:现量若是确定则与现量相违
未一:确定青色虚体成立分别见
未二:确定性断除增益之法
未三:遮除(随生之决定智)→再生智
未四:法称论师之旨趣
寅三:现相之境不摄属名言分别见
卯一:现相应成立、破俱时了悟
卯二:诸同义之名称皆属异名
卯三:若作遮反性当转成遮除方式
庚二:遣余
辛一:定义
辛二:确定遣余之自性
壬一:遣余除之立论
癸一:遣余境之本质
癸二:若答辩彼须了知‘觉识’之认定法
子一:相异增益为相同
丑一:理由
丑二:增益之觉识相
寅一:相异义误为同一体
寅二:断除不应理
丑三:目的
子二:同一义增益为相异
丑一:增益之原因
丑二:增益之识相
丑三:增益相异之目的
壬二:详析遣余
癸一:实事分类
癸二:破斥实义之遣余
子一:实义之遣余不应理
子二:破斥彼之原因
丑一:剔除转成现相
丑二:剔除相似现相
癸三:各个之立论
子一:实有遣余之名称与觉识二者摄属一体
丑一:定义
丑二:分类
寅一:确定现前
寅二:确定隐蔽之遣余
卯一:定义
卯二:分类
辰一:实义是摄属比量之遣余
巳一:诠自宗合理
巳二:破斥他宗之见
巳三:断除遮阻之不合理
辰二:实义遣余摄属邪智之遣余
辰三:怀疑二者是摄属犹疑之遣余
子二:无实遣余之名言与心识二者摄属同体
丑一:定义
丑二:分类
寅一:实有所知
寅二:无实所知
丑三:无实体非现相之境
寅一:无实不容许现相之境应理
寅二:断除彼不应理
卯一:断等同实体
卯二:断除与量相违
卯三:断除与共称(许)相违
卯四:断除与圣言量相违
辛三:断除遮除之诤论
壬一:若无总则立名非有之断诤
壬二:若是遣余,则应成相互依止之断诤
癸一:类同之破斥
癸二:实事之答辩
壬三:断决无实不摄属遣余之断诤
壬四:剔除若观察实成立与否不应理之断诤
癸一:破斥他之答辩
癸二:自宗之答辩
壬五:剔除若无总相,则非有同分之诤断
癸一:诠法之辞
癸二:诠有法之辞第五章 观能所诠
戊三:了知能诠和所诠之方法
己一:破斥他宗
庚一:欲许自相为所诠
辛一:义自相为所诠
壬一:若依意识俱时趣入之主张
壬二:义识依次极速趣入之主张
辛二:识自相为所诠
庚二:欲许总相为所诠
辛一:欲许总义为所诠
辛二:欲许总声为所诠
己二:许自宗
庚一:定义
庚二:详析
庚三:抉择彼义
辛一:成立无实有所诠之声
辛二:‘错乱于无同份’作立名之法
辛三:结合错乱了知自相为应理
己三:断诤
庚一:断除-承许总实事类同所诠
庚二:断除-承许识自相类同所诠
庚三:断除-若结合剔除则类同不相应行
庚四:断除-若无所诠则名言当断相续
庚五:断除-了知决定之相属性错乱不应理第六章 观相属
戊四:了知相违相属之法
己一:区分相违相属之原因
庚一:破斥义相属性
辛一:破斥总相属性
辛二:破斥各个相属性
壬一:破斥同体相属
壬二:破斥彼生相属
癸一:破斥因果之实质相属
癸二:破斥因果同类之相属
子一:破斥渐次因果之相属
丑一:破斥因果前后不应理
丑二:破斥因果届中结合相属之不应理
子二:破斥因果单独性相属
子三:破斥因果之观待性相属
丑一:破斥利益之相属
丑二:破斥‘无则不生’之相属
壬三:成立遮阻其余相属性
癸一:前期之诠说法
癸二:彼诸一切若破斥其一方
子一:实义之相属不成立
子二:成立觉识观念之相属,然于其他不应理
庚二:成立觉识之相属
辛一:云何觉识相属之法
辛二:断诤
壬一:觉识上同体相系之断诤
壬二:彼生相属之断诤
庚三:能立相属之量
辛一:能立定义
壬一:能立同体之相属
癸一:能立名言之相属
癸二:成立意义之相属
子一:立根本因相
子二:决结合之义
丑一:声有法
丑二:所立法
丑三:因相之义
寅一:认定因相之体性
寅二:破斥其余之观察
寅三:自宗
寅四:断除彼之不合理
子三:断除彼未定因
丑一:无观待因
寅一:设立因相
寅二:断彼无观待妨害量
卯一:断不成因
卯二:断未定因
卯三:断极成过
辰一:吠陀外道,实相违成一物
辰二:断除-观察自他灭因不合理
辰三:断除有无质碍相似
丑二:妨害量之因相
寅一:因明前期学者之主张
寅二:破斥前期说法
卯一:观前期说法不应理
卯二:成立妨害量因
辰一:设立因相
辰二:认定结合义
巳一:有法
午一:自宗
午二:破斥他宗
未一:欲许自相为有法
未二:欲许声义为有法
巳二:所立
巳三:因相
午一:宗法
午二:成立遍相
未一:破斥他宗
申一:破斥现量之成立
申二:‘欲许成立唯自证分’之破斥
未二:诠自宗
申一:设立因相
申二:成立法
酉一:宗法
酉二:不变性周遍于无顿渐作义
未三:断诤
申一:断除‘常’之际不剔除作义
申二:断除-‘常自性’与‘能作义’不相克
午二:成立遍相
辰三:认定因类
巳一:云何因类
巳二:断‘无观待’、‘妨害量’二种
壬二:确定彼生相属关系
癸一:驳斥他宗
癸二:诠自宗
子一:因果总相之定义
子二:能决定因果之量
子三:断诤
丑一:前时不可得故,不成立果、虚体,可能不适于如是果
丑二:极成过
丑三:断除余颠倒
寅一:从非因不生
卯一:破斥欲许从非因生
卯二:遮阻从非因而生不应理之断除
寅二:若从非因生则成立前后之因果
辛二:认定彼诸相属之事相
壬一:破斥他宗
壬二:立自宗
壬三:断诤
辛三:如何决定彼诸之法
壬一:确立观待一方之他宗
癸一:确定考验
癸二:量之决定
子一:声义之考验
子二:实体之考验
壬二:引述二者之自宗
壬三:断彼不应理第七章 观相违
己二:决定相违义
庚一:总相违之定义
庚二:详析事相
辛一:不并存相违
壬一:不并存之定义
癸一:破斥他宗
癸二:立自宗
癸三:断诤
子一:断未遍满相
子二:断过宽遍相
壬二:相违境
癸一:认定相违
癸二:断诤
子一:断除-观察相违境不应理
子二:断除-观察实物不应理
丑一:设置诤论
丑二:答辩
寅一:破斥他宗之答辩
寅二:自宗之答辩
壬三:遮除所害之际
癸一:破斥他宗
癸二:立自宗
癸三:断诤
子一:实义相违之断诤
丑一:断-观有无支分之不应理
丑二:断-观无碍力之不应理
子二:觉识相违之断诤
壬四:能确定相违量
癸一:破斥相违义
癸二:成立觉识量
癸三:量成立之断诤
辛二:互绝相违
壬一:破斥他宗
癸一:他宗之主张
癸二:彼诸不合理
子一:极成过
子二:破斥-断过之答辩
子三:相异虚体谓相违之旨趣
壬二:立自宗
癸一:一与异之立论
癸二:相异虚体设置相违相属之方式
壬三:叙述互绝相违
癸一:直接相违
癸二:间接相违
癸三:断诤第八章 详观定义
丙二:确定能知量之自性丁一:定义之立论
戊一:总相-三事相之自性
己一:成立所知遍及三法
己二:决定能遍三法之自性
庚一:认定体性
庚二:设置彼三法合理
庚三:各个之定义
辛一:定义
壬一:破斥定义不需要加以定义之思惟
癸一:破斥他宗
癸二:立自宗
癸三:断诤
壬二:设立需要定义之立论
癸一:破斥他宗
癸二:立自宗
壬三:详析彼之所遮除之过
癸一:破斥他宗
子一:他宗主张
丑一:定义自虚体不成立实有
丑二:定义转成余虚体义
寅一:非有
寅二:未遍
寅三:过遍
寅四:均等遍
丑三:定义不存在事相
寅一:相违事相不存在
寅二:虚体无相异不存在
寅三:无相异虚体义不存在
寅四:事相之一方未遍及不存在
子二:彼诸破斥
丑一:理论不应理
丑二:非量论之旨趣
癸二:自宗所许
子一:未遍之定义及分类
子二:过遍之定义及分类
子三:非有之定义及分类
丑一:自虚体不成立之非有
寅一:不成立实事之自虚体
卯一:自性名言设立定义为因
辰一:自之自性名言
辰二:他之自性名言
卯二:所差别名言设立定义为因:
辰一:自之所差别名言
辰二:他之所差别名言
寅二:不成立无实之自虚体
卯一:遮无之定义设立遮无
卯二:遮无之定义设立空性
卯三:遮无之定义设立识
丑二:成立自虚体而欲许名相非有
寅一:相异体性而非有
寅二:无相异自虚体之非有
寅三:无相异义虚体之非有
癸三:断诤
辛二:名相
壬一:破斥他宗
壬二:立自宗
壬三:断诤
辛三:事相
壬一:真实事相
壬二:假立事相
己三:三法各个立论
庚一:认识自虚体
辛一:破斥他宗
辛二:许自宗
庚二:如何相属之法
辛一:实际相属法
辛二:能确定相属之量
庚三:与定义相属后,表征各个立论
辛一:如何表征法
壬一:最先结合之分类
壬二:断诤
癸一:自虚体之表征法之断诤
癸二:非余虚体之表征法之断诤
子一:观察名相断除不应理
子二:克除一切名言过之断诤
子三:断除表事相直接相违之过
癸三:喻诠说似相违之结合
辛二:如何相互确定之立论
壬一:诠总立论
壬二:破斥别有余他分别
壬三:名义遮反之断诤
戊二:别相-决定量之定义
己一:认识定义
庚一:破斥他宗之主张
庚二:自宗之主张
庚三:断诤
己二:彼如何断决增益之法
庚一:如何确定增益
庚二:断诤
辛一:断除观察境不应理
壬一:立诤
壬二:答辩
癸一:破斥他宗之答辩
癸二:自宗之答辩
癸三:断诤
辛二:断除观察体性不应理
辛三:断除观察时域不应理
戊三:抉择定义所表之义
己一:详析名相
庚一:分类之基本实事
辛一:破斥他宗
辛二:自宗所许
庚二:叙述分类之义
辛一:破斥他说
辛二:自宗主张
辛三:断诤
庚三:确定数目
庚四:声义
己二:破斥事项之邪见
庚一:破斥现量
辛一:破斥非现量是现量之思惟
辛二:破斥现量误为非现量
辛三:破斥‘是’‘非’相似之分别
庚二:破斥比量为妄分别
辛一:破斥‘是’妄执为‘非’
辛二:破斥‘非比量’妄执为‘比量’
己三:事相确定‘定义’之量
庚一:质难
庚二:答辩
辛一:破斥他宗之答辩
辛二:自宗之答辩
辛三:断诤
己四:彼如何作立破之法
庚一:立破之总立论
庚二:抉择彼之自性
辛一:定义
壬一:破斥他宗
壬二:立自宗
壬三:断诤
辛二:如何了解义法
壬一:破斥他宗
壬二:成立彼作立破法
壬三:如何克除法
癸一:破斥他宗
癸二:立自宗
子一:了解能立法
子二:了解破斥法
癸三:断诤第九章 详观现量
丁二:各个事相之义
戊一:现量
己一:真现量
庚一:定义
辛一:破斥他宗
辛二:自宗主张
庚二:名相之分类
庚三:各个事相之意义
辛一:根现量
壬一:定义
癸一:破斥他宗
癸二:立自宗
壬二:成立彼定义
癸一:成立-从六根而生
癸二:成立-离分别无错乱
壬三:所确定声义
辛二:意现量
壬一:认识体性
癸一:认识定义
癸二:认识事相
壬二:抉择自性
癸一:自性产生之法
子一:若谓产生五根,则当有诸多意识
子二:若谓意现量是量或非量
子三:若谓根现量之相续灭失之后产生一意现量或繁衍意现量?
癸二:自性转成量之合理性
癸三:观察产生自性之际
壬三:断除-余他诤论
辛三:自证现量
壬一:定义
壬二:断诤
壬三:测验自证‘是’‘非’之量
辛四:瑜珈现量
壬一:认识瑜珈自性
癸一:定义
子一:破斥他宗
子二:自宗主张
癸二:分类
子一:所依之分类
子二:依体性之分类
癸三:思惟因
子一:二智慧之因
子二:彼诸究竟位
子三:观待方便说业果界之差异
壬二:瑜珈境转成量之法
癸一:证成瑜珈现量为正量
癸二:瑜珈现量舍取之法
癸三:观察遍知三世之智慧
壬三:能立瑜珈现量
癸一:证成体性
子一:若成立过去时
子二:成立-许未来产生瑜珈现量
丑一:设置因相
丑二:成立瑜珈现量未来产生之法
寅一:成立宗法
卯一:‘能’‘所’依
辰一:破斥他宗
辰二:许自宗
巳一:成立过去无穷尽
午一:设立因相
午二:成立彼过去法
巳二:成立未来无穷尽
午一:具我执-别相成立未来无穷尽
未一:设立因相
未二:成立之法
申一:宗法
酉一:实体
酉二:须知抉择轮回之取舍
戌一:破斥他宗
戌二:诠自宗
亥一:认识趣生轮回因
干一:总相-产生唯‘转世’之因
干二:别相-产生根识之因
亥二:观察对治
干一:观待调伏之一方
干二:究竟驳斥
戌三:断诤
亥一:趣生轮回因之断诤
干一:断除-最先三因之说法相违
干二:断除-欲爱轮回因之说相违
干三:断除-萨迦耶见是轮回因之说相违
亥二:对治轮回因之断诤
干一:断除-声闻趣涅槃之过
干二:断除涅槃不禅修空性之过
坤一:断俱生我执不取轮回,当不产生
瑜珈现量
坤二:唯‘明相’禅修证成瑜珈现量
申二:成立遍相
午二?无我执-别相成立未来无穷尽
卯二:禅修境界中转成殊胜
卯三:禅修境界中当证成自证识
寅二:成立殊胜别相
癸二:能立‘瑜珈识定义’
癸三:断除‘能立瑜珈定义’不合理
子一:断证圆满不合理之说
子二:断除-断证圆满不应理
丑一:断除-修习不应理
寅一:跳跃无穷尽修习应非有
寅二:掺水当不成立火焰之喻非有
寅三:溶金返转坚固性之喻非有
丑二:断除-遍一切智非有
寅一:设立诤论
寅二:答辩
卯一:遍知极所需要义之遍一切智者
卯二:遍知-所知之义之遍智者
己二:似现量
庚一:定义
庚二:分类
辛一:无分别识
辛二:分别识
己三:量果
庚一:现量果
辛一:破斥他宗
辛二:认定自宗之量果
辛三:结合彼四宗派
庚二:比量果
辛一:义理之宗派
辛二:唯识宗主张第十章 详析自利比量
戊二:叙述比量
己一:自利比量
庚一:定义
庚二:决定彼之自性
辛一:如何了解因相
壬一:认识因相之观待实事
癸一:第一因式观待实事-宗
子一:所比量之声义思惟总相
丑一:认识比量之声
丑二:决定摄入何种时机
丑三:如何趣入声之定义
寅一:真假名之差别
寅二:思惟真假之法
卯一:思惟聚义为真实法
卯二:思维‘法’与‘有法’二支为假名
辰一:设立所立之缘由
辰二:假立之目的
巳一:所立法假立所立之目的
巳二:有法假立‘所立’之目的
午一:有法假立‘所立’实质目的
午二:断除-不假立‘所立’为相似‘宗’
午三:断诤-‘假立’、‘不假立’宗相似
辰三:能害实事
子二:值此决定差别义
癸二:随行随遮二者之观待实事-同、异品。
子一:破斥他宗
丑一:前期说法
丑二:破斥彼诸说法
寅一:同异二品作断语不应理
卯一:同异二品不能作断语
卯二:观察同异二品断决之理论坏灭
辰一:观察不应理
辰二:极成过
辰三:论证相违
辰四:非法称论师之旨义
寅二:成立实虚体二分法不应理
寅三:别相能依自体遮反而成立不应理
丑三:断-遮除之不应理
子二:立自宗
丑一:观待任何随行随遮
丑二:认定观待任何观待之实事
寅一:察验同异品
卯一:定义
卯二:认定同品之境
卯三:断诤
辰一:成立遍相之际当成立所立
辰二:断共不定因相违过
辰三:断真正之诤事异品过
寅二:认取因相之立破
寅三:详析遣余之立破
丑三:彼亦耽着外义后,设立实境
子三:断诤
丑一:断量理不应理
寅一:断除-观察同异二品不应理
寅二:断除观察‘因相’和‘所破斥’不应理
卯一:由四诤事破斥他宗之答辩
辰一:若因相具所破法而遮反,则空性成立‘遮无’
辰二:因相灭除所破事之际,若灭具所破法。则为前自
性之因相
辰三:空性成立遮无,若遮无之名言是同品,则为其自
遮反
辰四:具全因三式
卯二:自宗之答辩
辰一~辰三前三者之诤论
辰四:所作性为成立正因,具因三式故
丑二:断除与圣言量相违
癸三:设置彼诸观待事为合理
壬二:详析彼观待之因
癸一:真因
子一:定义
丑一:认识定义
寅一:破斥他宗
寅二:自宗
寅三:断诤
丑二:彼定义如何使用法
寅一:破斥他宗
寅二:诠说自宗
寅三:断诤
卯一:‘决定’无‘否定’,虽不决定亦是因
卯二:实义之法不应理
卯三:极成过
辰一:应成诸士夫所决定
辰二:由因不生缘取因相之过
辰三:‘境’‘有境’应成颠倒因果过
辰四:‘破斥因’为无常之过
辰五:定义相似过
子二:认定事相
丑一:破斥他宗
寅一:随行之成立决定遍满总相,随遮当成立决定遍满遮除诤
事
寅二:克除唯‘烟’摄属无火
寅三:不成立彼诸遍满则为极成过
丑二:自宗
丑三:断诤
子三:详析名相
丑一:如何分析法
寅一:实体方式分析
寅二:结合方式分析
寅三:断诤
丑二:分析名相决定自性
寅一:不可得因
卯一:定义
卯二:分类
辰一:体性不可得
辰二:相违可得
巳一:互不并存因
午一:破斥他宗之决定数目
午二:自宗
巳二:互绝相违因
午一:叙述相违法
午二:任何存在不观待余因,是决定彼之体性
卯三:决定能破因之相属法
辰一:破斥他宗
辰二:自宗
寅二:自性因
卯一:定义
卯二:分类
辰一:因相之实体
巳一:因相之分析
午一:无观待别相
午二:观待因相
未一:观待自法之差别
未二:观待他法相属
巳二:所立之分析
辰二:摄同分之范畴
卯三:断诤
寅三:果因
卯一:定义
卯二:分类
辰一:果因相之实事
辰二:摄属范围
卯三:断诤
丑三:破斥彼诸相属之邪见
寅一:因明学家前期说法
寅二:破斥彼说
癸二:相似因
子一:定义
丑一:不成因
寅一:定义
寅二:分类
卯一:义不成立
辰一:有法之体性不成立
巳一:有法体性非有不成立
巳二:虽有有法体性然于诤事不成立
辰二:因体性不成立
巳一:因非有不成立
巳二:虽有因相然与有法相属不成立
午一:因相非体性不成立
午二:因相虚体无相异不成立
未一:‘诤事’‘因相’二无相异
未二:‘所立法’‘因相’二无相异
辰三:观待彼诸一方因相不成立
巳一:因相观待有法一方不成立
巳二:观待因相一方有法不成立
卯二:觉识不成立
辰一:有法
巳一:不容决定而怀疑
巳二:虽存在容许决定然尚怀疑
辰二:因相
巳一:不许决定而怀疑
巳二:虽存在容许决定然尚怀疑
辰三:有法、因相之相属
巳一:不许决定而怀疑
巳二:虽存在容许决定然尚怀疑
卯三:观待立论者不成立
辰一:立论者自性不成立
辰二:敌辩者不成立
丑二:不定因
寅一:定义
寅二:名相之分类
卯一:共不共二分法
卯二:断诤-彼之原因
卯三:转成不定之‘喻’与‘诤事’之法
辰一:相异体性转成不定喻和诤事
辰二:同一体性亦转成摄入遣余法
巳一:转成名言成立与否
巳二:转成总别相
午一:过、未遍相
午二:等遍
寅三:不定因各个事相之义
卯一:不共不定之事相
辰一:定义
辰二:分类
巳一:彼因相虽无同异二品而未见
巳二:彼因相虽有同异二品而未见
巳三:彼因相虽同品有而未见
巳四:彼因相虽异品有而未见
卯二:共不定因
辰一:定义
辰二:分类
巳一:实不定因
午一:定义
午二:分类
未一:现见遍及同异二品
未二:现见遍及同品
未三:现见遍及异品
未四:现见遍及及同异二品之一方
巳二:有余不定因
午一:真实有余不定因
未一:定义
未二:分类
申一:彼因虽有异品不现见
申二:彼因虽无异品不相违
申三:彼因虽相违异品而不确定
午二:相违有余不定因
未一:定义
未二:分类
申一:彼因虽有同品不现见
申二:因相虽无同品不相违
申三:因相虽同品相违不确定
丑三:相违因
寅一:定义
寅二:分类
卯一:从实体方式分析
辰一:由相属力分析
巳一:行使二分法
巳二:果相违之断诤
午一:立诤
午二:答辩
未一:闻识若成立声无常之果
未二:闻识是常之结果不应理
未三:断除汝宗相似
未四:彼不变性不相似
辰二:观待结合方式
卯二:随欲诠之方法
辰一:破斥他宗
辰二:自宗主张
辰三:断诤
卯三:他宗承许之分析相违
癸三:决定彼诸因相
子一:决定灭除他因
子二:决定彼诸之能力
丑一:如何确定效力之法
丑二:断诤
寅一:断不成因
寅二:断除相违因
辛二:了解彼因相之所立
壬一:引述定义
癸一:观待否定之定义
癸二:观待肯定成立一所立
癸三:彼诸断诤
子一:断除未遍之诤
子二:断除过遍
子三:断除相似因
壬二:认取事相
癸一:破斥他宗
癸二:自宗所许
癸三:断诤
壬三:诠说遮除妨害量之宗
癸一:总之理论
子一:定义
子二:分摄
子三:断诤
丑一:定义之断诤
丑二:断除分摄
寅一:断除信许不摄属比量范畴
卯一:断除信许不摄入比量
卯二:断除信许不摄属共称比量
寅二:断除类似现量
癸二:各个自性
子一:叙述现量之遮遣
丑一:定义
丑二:断诤
子二:比量之遮遣
丑一:定义
丑二:断诤
子三:相信量之遮除
丑一:定义
丑二:分类
丑三:观察诸义
寅一:圣言量与自语之差别
卯一:测察前期因明学家之主张
卯二:诠述法称论师之旨趣
辰一:论式分析法
辰二:测察与圣言量相违差别
巳一:特殊圣言量含摄比量
巳二:一般圣言量类似自语
卯三:断诤
辰一:断除类似余圣言量
辰二:断除-作障非转成所立之过
寅二:若自语相违则誓立丧势
寅三:转成他义比量声之过
子四:遮除共称
丑一:定义
丑二:决定彼‘遮除共称’之自性
寅一:摄略叙述
寅二:叙述遮除共称分析
卯一:引述集量论之辞
卯二:抉择彼义
辰一:第一说法
巳一:破斥他宗观察
午一:因明前期学家之说
午二:破斥彼说法
未一:转成非共因
未二:转成相违
巳二:诠说自宗
午一:容许诠说之共称
未一:认定容许诠说之共称
未二:成立共称遍满一切
未三:彼之断诤
午二:由言声而生之共称
未一:认取由言声而生之共称
未二:由声而生之共称之旨义
未三:彼摄于比量
辰二:第二说法
巳一:由比量成立相异共称境
巳二:破斥他宗之观点
午一:初立名之因转成非共因
午二:自宗支派之叙说不应理
巳三:叙述法称论师之旨义
午一:‘月之名声’成立共通性
午二:转成事势比量力
午三:若灭除容许诠说与共称相违
辰三:观察彼诸旨意
巳一:破斥他宗
午一:破斥初立名和名言之分析
午二:破斥初立名为实体和耽著作用
午三:应用二种说法之错误
巳二:诠自宗第十一章 详析利他比量
己二:利他比量
庚一:定义
庚二:说话之补特伽罗
辛一:各自之定义
辛二:彼诸者胜败之立论
辛三:仲裁者如何成立裁决方法
壬一:总相:‘排斥’与‘随取’之法
壬二:别相:抉择排斥之处
癸一:合理诠说
癸二:遮止错乱
子一:遮止西藏前期学家之主张
子二:遮止-足目派主张
庚三:诤论时论式之分析
辛一:分析‘人’
辛二:目的
壬一:能立论式
癸一:真能立诠法
子一:定义
子二:设立论式方法
丑一:破斥不应理之宗旨
寅一:破斥因明前期之见解
寅二:破斥西藏学者之见解
丑二:诠说应理之宗旨
寅一:愚者结合法
寅二:智者结合法
丑三:断诤
子三:论式之作用
癸二:相似论式
子一:定义
子二:分类
壬二:能破论式
癸一:真能破
子一:定义
子二:分类
癸二:相似能破
子一:定义
子二:分类
丑一:破斥他宗
丑二:立自宗
辛三:诠法方法分析
壬一:自续论式
壬二:应成论式
癸一:应成立论
子一:破斥他宗
丑一:前期学家说法
丑二:破斥彼说
子二:建立自宗
丑一:真应成论式
寅一:定义
寅二:分类
卯一:招引能立应成论式
辰一:定义
辰二:若遮反真应成则转成论式合理性
辰三:应成论式招引自续论式之法
巳一:破斥他宗
巳二:立自宗
卯二:不招引能立应成论式
卯三:彼论之分析诠说喻
辰一:不招引能立应成
辰二:招引能立应成
巳一:自类应成论式
巳二:他类应成论式
丑二:相似应成论式
寅一:定义
寅二:分类
子三:断诤
癸二:答辩方法
子一:破斥他宗
子二:立自宗


